今年3月27日,当临河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将14303元大病补偿款送到双河镇参保农民王砚生手中时,他激动地说:“感谢党,感谢政府!感谢合作医疗!是合作医疗给了我希望。”王砚生仅仅是千千万万个参保农民中的一个,是新型合作医疗让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。
为解决农民看病难、看不起病、大病返贫的问题,2006年,巴彦淖尔市临河、杭后、五原开展了新型合作医疗,参保人数达49.2万人,覆盖农业人口67万人,筹集资金492.7万元。从今年开始,中央按每人20元,自治区、市、旗县区分别按每人10元、5元、5元补助,农民个人拿10元,这样每人每年得到医疗补助50元。
为方便农民,巴彦淖尔市今年的合作医疗实行分级分段按比例报销,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,参保农民可自由就诊,补助金额现场实付。
目前,三个试点旗县都分别制定了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实施方案》。各地还制定了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督查制度》,成立了督查小组,定期不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督查,促进了合作医疗的健康运行。
同时,管理机构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标管理责任状》,明确双方的职责,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,严格执行《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》,严格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,规范服务,控制参保农民医疗费用,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、看病贵的问题。以上措施,收到了较好的效果。